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煤安监行管[2020]3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煤矿劳动用工事关安全生产,事关煤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保护煤矿从业人员权益和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违规采用劳务派遣用工、被派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井下作业人员单班工作时间过长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与新时代煤矿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提高煤矿从...
2020/09/04